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专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发出通知,重申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五停止、一暂停”的规定。
“五停止、一暂停”的规定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停止组织或参与对产品评比或者变相评比活动;停止一切产品质量监制(监销、监检)活动;停止对衡器及其它产品实行准销证的做法;停止商品售前必须报验的制度;停止下达罚没指标;暂停对产品实行免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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